案件名称 | 宋新华乱扔杂物一案 | ||
处罚决定书编号 | 第1120210793号 | ||
当事人 (姓名或名称) | 宋新华 | 法定代表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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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事由 | 乱扔杂物 | ||
处罚依据 | 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| ||
处罚结果 | 罚款人民币贰拾圆整 | ||
执法单位名称 | 九游会j9国际站(集团)有限公司 | ||
处罚决定日期 | 2021-08-03 | ||
其他信息 | 无 |